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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競賽介紹
評判原則
初步評選
由主辦方組織委員會對參賽作品按競賽評分細則進行評估,對中學組和成人組分別評選出分數最高的十個作品入圍決賽
決賽
決賽評委在根據競賽評分細則對入圍決賽的作品進行初步評估
入圍決賽的隊伍派出一位代表介紹自己的參賽作品的關鍵立意、關鍵特色和答辯,總時間不超過6分鐘(建议介绍4分钟,答辩2分钟)
決賽評委參考決賽隊伍的現場演示和答辯,根據競賽評分細則進行最終打分,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分後取平均分,按平均分高低評選出一、二、三等獎
競賽評分細則
A.基本設計邏輯
- 對設計需求的理解正確
- 設計思路清晰,能夠明確表達出設計意圖
- 設計邏輯合理、符合一般常識
B.視覺效果
- 設計細緻,層次分明
- 設計成果具有觀賞性、藝術性,豐富多彩
C.創新性
- 作品有較強的個人創意,有創新意識
- 作品整體具有新穎風格
D.現場答辯表現分
- 現場演示或展示時,思路清晰,表達能力強
- 針對評委的提問,答辯能力強